步入展覽的第二個展區,該展區以林業制度下的山林開發與產業發展為主軸,從清代延伸至日本時代不同的政策下對山林的影響。
清代開發範圍侷限於淺山地區,尚未進入山區,直至日治時期,林業的開發才真正被系統化與規模化。
1895年,日本總督府頒布「日令第26號」,規定無法證明所有權的山林地一律歸為官有地,通過「無主土地官有化」政策,將大面積的山林劃為官有地,這項政策奠定了日治時期山林資源管理的基礎和掌控權,但同時也引發人民不滿和林地分配的爭議。
而後,日本政府為促進山林資源的有效利用,成立了林務課,在1903年至1930年間進行了27次的全臺山林調查,目的在詳細的瞭解臺灣林木分布、樹種資源和土地產權。這些調查亦為後續的林業規劃奠基了基礎。而官方勢力也逐漸深入原住民族的傳統領域,隘勇線日漸往深山前進,山林資源的開發範圍亦隨之擴大。在此時有些蕃社甚至被迫搬遷至官方指定的位置,政府力量正式進入原始山林中,並大量使用針闊葉林為木作品使用。